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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民政局关于征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五台县民政局关于征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晋民发〔2026〕3号)精神,为精准落实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推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五台县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补贴项目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居住在五台县内,经个人自愿,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申请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会、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五台县境内。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二)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主要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参见民政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清单内容将在“民政通”适时调整更新。

(三)补贴形式。补贴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

(四)实施期限。2026年1月—12月

二、遴选机构和要求

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一)养老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并在属地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类相关内容,专/兼职评估人员人数不少于5人,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医疗护理、养老服务、健康管理、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

政策过渡期间,为保障机构内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首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经前期审核已纳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服务机构库的,仍需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

三、服务形式

服务机构依托“民政通”(APP或小程序)接收服务订单并开展服务工作,秉持及时、高效、专业的原则,及时处理老年人服务预约信息,委派专业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服务地点,以高质量标准开展养老服务。

四、申报流程

(一)报名。请有意向参与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于2026年2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五台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五台县文昌路民政局大楼,联系电话:0350-6522564),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营业执照、提供餐饮服务的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服务机构申报表、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

4.服务人员花名册和资质材料(学历证书、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等)。

5.提供“信用中国”平台信用报告查询结果。

(二)审核与公示。五台县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入围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动态管理。五台县民政局对入围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履约情况、服务质量、监管考核结果等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退出、补录服务机构。

附件:

1.服务机构申报表

2.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

3.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4.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五台县民政局

2025年2月6日

附件1

服务机构申报表

附件2

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

机构名称:(盖章)

注:1.此表中填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得超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中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

2.机构养老服务应列明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等。

3.收费标准应结合申报机构目前实施的收费价格填报,发现临时涨价行为,立即取消该机构申报资格。

附件3

养老服务机构承诺书

我机构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提升养老服务体验,作出如下承诺:1.活动期间所提供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参与活动前实际价格,老年人能够同时享受本机构优惠活动和消费补贴。2.服务前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流程、价格、权利及义务、风险处置、责任划分等内容。3.发现所服务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告知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停发消费券。4.严格遵守电子消费券发放规则,合法合规核销电子消费券,核销过程中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票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每笔服务交易真实、合法、有效。5.本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按要求接受、配合审计和相关部门检查。6.本机构及与本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业务。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及本人全额承担,且本机构自愿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我机构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保证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履行政策规定,按照评估标准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真实可信。不与老人或家属串通、伪造评估过程或评估结果。不事先允诺老年人评估结果以鼓动老年人参与评估。杜绝虚假申请、虚假评估、评估结果不准确等情况。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3.活动开展前组织对机构评估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能够正确、及时回答老年人有关评估问题的咨询,熟练操作评估人员移动设备及软件,真实客观对老年人能力状况进行评价,按规定出具评估结果。

4.本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按要求接受、配合审计和检查。

5.本机构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不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由此引起的消费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及本人全额承担,且本机构自愿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来源:五台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