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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2026年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及区域性农机应急救灾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报名公告

五台县2026年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及区域性农机应急救灾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报名公告

一、为继续支持粮油规模化种植主体,鼓励创新经营组织模式,整合优化集成种植技术,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6〕188号)文件精神,建立23000亩规模种植主体农业示范田。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择优选择具有一定种植规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公司等经营主体,承担我县今年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建设。

报名条件和所需资料:

1、具有一定规模,土地相对集中连片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公司等经营主体。

2、已承担2026年省级有机旱作农业项目的主体不得申报。

3、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土地流转协议(需村委会加注意见盖章)、土地确权证书复印件和土地流转明细(纸质版和电子版)。

报名时间:202662日——66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五台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种子服务股

联系人:郭俊泽

联系电话:0350-6522243 13803449919

二、为加强区域性农机应急救灾中心建设,提升农机应急防灾救灾能力,根据《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忻州市支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2026年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忻农发〔2026〕20号文件精神,依托农机合作社、机械化家庭农场、农业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作业服务联合体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全市建设一批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性农机应急救灾中心。

1.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市级区域性农机应急救灾中心在已纳入全省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名录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中遴选。

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成立2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机作业服务;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良好,经营关系相对稳定。

2)具有可满足经营、办公、机具存放及维修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有稳定的农机操作手和机具维修人员,可满足生产作业需求。

3)制定应急救灾相关制度并划分职责,拥有应急救灾机具及设备,具备较强应急救灾能力;具备平战结合服务功能,平时开展社会化服务,受灾时能够开展应急救灾作业服务。

4)诚实守信,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用户投诉;农机具上牌率、检验合格率达到100%;服从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应急救灾指挥调度。

2.申报材料

合作社、企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法人证件;合作社或企业的征信情况;资金账户;拥有机具明细表及机具照片;满足经营、办公、机具存放及维修的固定场所和设施的照片;县级验收表或验收报告;其他印证材料。

报名时间:202662日——66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五台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农技推广股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0350-6522243 13753028096

五台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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