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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县市场主体2025年度年报公示的公告

五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做好全县市场主体2025年度年报公示的公告

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做好全县经营主体202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通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五台县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5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年报重点事项

(一)扩大“多报合一”覆盖范围。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督管理与人社、农业农村、商务、海关、统计、外汇、税务等部门的年报“多报合一”工作,将相关事项合并年报,减轻经营主体多头填报负担。

(二)重点领域企业年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工业产品获证企业报送年报时应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做到应报尽报。

(三)大型企业年报。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

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个体工商户年报。实现年报填报信息“一屏展示”,增加关联带出功能,填报时自动显示上一年度年报内容,个体工商户自行核对信息,发生变化的可进行修改,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点击确认后提交报送。

四、年报报送方式

(一)线上报送的三种方式。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网址:https://sx.gsxt.gov.cn/index.html)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二是登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scjgj.shanxi.gov.cn/),通过首页的“办事指南--年报信息填报”模块报送;三是关注五台县融媒体播放的通告、市场监管部门张贴年报通告、微信群等年报通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一种合适的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线下报送方式。该种方式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鼓励个体工商户选择线上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五、法律责任

经营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重要提醒

年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谨防受骗。

特此公告

五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日

来源:五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